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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485002580/201803-00059
名称: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目录分类代码:0500/政策法规
主题分类代码:0502/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2018-03-22
成文日期:2018-03-22 11:08:58
文号:
语种:简体中文
关键词:在线链接地址:http://www.ahlyj.gov.cn/html/infopublic/201803-00059.html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导下,我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依法治旅和建设法治安徽目标,加大旅游法规宣传力度,强化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旅游市场监管,促进了全省旅游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年接待入境游客、国内游客、旅游总收入分别为549.15万人次、6.26亿人次、6196.91亿元,分别增长13.07%、19.88%和25.64%。

按照《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抓组织导,加强法治能力建设

()加强机构建设。自2007年成立委依法行政工作导小组以来,我委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小组成员,形成了由委主要导任组长,其他各位委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导小组。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综合法规处,专门负责日常法治建设工作,目前,综合法规处在岗人员共6名,其中2名为法律专业,均通过了统司法资格考试,并已取得公职律师证,负责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处理。综合法规处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承担全省旅游发展政策拟定和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负责旅游产业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贯彻,以及旅游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制工作。

(二)加强知识更新。认真做好法治学习安排,将法律知识学习与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支部学习制度、机关干部学习会相结合,系统学习《旅游法》《安徽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形成了委导带头学,其他干部认真学法的良好氛围。5月,在机关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知识测试;7月,组织广大干部通过“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参加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均达100%。

(三)加强考核培训。为进步完善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机制,按照省旅游发展委《机关处室、局属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规定,每年年初,将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诉讼、复议等内容列入考核项目,对上年度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9月份,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部署,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督查,并及时上报。为加强依法治旅知识培训,开展了系列法治专题培训和讲座。5月,协助旅游局在合肥举办全国旅游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邀请国务院法制办、高人民法院的法律专家进行法治讲座;举办安徽旅游质监综合执法经验交流培训班和全省旅游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班,邀请省法制办和旅游法律专家分别就公共行政法律知识和《条例》解读进行专题授课,并将相关内容通过QQ群、微信等方式对外推送,扩大培训覆盖面和影响力。

为提高依法治旅能力,积参加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复议应诉业务培训班、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和通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通过学习、培训,进步提升了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二、抓制度建设,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规范决策行为。为了保障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制定并严格执行省旅游发展委党组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为进步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出台《关于进步规范旅游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针对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遵循集体决策原则,强化责任追究,实行决策事项终身负责制。为进步完善社会公众参与决策机制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我委在《安徽省旅游条例》《安徽省促进旅游强省“五个批”建设工程的若干措施》等制定修改过程中,多次对外征求意见,广泛采纳吸收,充分体现民意;在《安徽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动态调整过程中,邀请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将可能的不利影响降至低。

(二)健全审查机制。为建立健全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了安徽省旅游发展委《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规定》,规范审查工作流程,对《关于支持利用空闲农房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安徽省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做到应审尽审。在规定中还明确了委综合法规处可以提前介入重大决策事项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进步提升了我委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建立顾问制度。为加强和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经公开招标聘请了安徽省安泰达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主要工作是对我委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合同文件等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开展法治讲座等。2017年度,共审查修改合同18份、规范性文件5份,业务咨询13次,文件合法性审查7件、法律讲座培训3次。为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在安徽省旅游发展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中明确要求,法制审核部门在审核决定作出前,应当提请委法律顾问出具意见。

(四)建立权责清单。建立运行旅游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保留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其他权力共10项,启用省政府权力项目库系统后,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情况表及时动态调整,并在政务网上予以公示,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前,我委共有公共服务项目15个,行政审批事项2个,其他权力3个,全部进入省政务窗口办理。2017年度,省旅游发展委政务窗口共计完成办件量21754件,未发生起差错,无起投诉,满意率达100%。

三、抓法制保障,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为进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化服务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制定了省旅游发展委《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对1987年至2016年底印发的文件进行梳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6个,拟保留11个,修改5个,宣布失效40个,并已对外公布。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委对制定出台、代为起草的所有政策文件严格把关,按规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7个。我委的规范性文件均经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通过,再统登记编号对外印发,未出现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或者增加行政相对人义务、减损其权益的情形。如代为起草的《关于将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就开展了多轮调研,召开了系列座谈会,经过公开征求相关省直部门和各地市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报备。按照相关规定,年初对上年度备案文件进行汇总,并报送备案文件目录。先后通过法制监督平台对《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安徽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等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备案,报备率达100%。

(三)完成《条例》修订工作。《安徽省旅游条例》修订工作从2015年5月开始启动,历时3年,多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旅游者、导游人员、旅游景区、旅行社、基层旅游部门及相关部门等,围绕旅游热点难点问题召开专题研讨会,做了大量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终形成《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经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16年7月、2017年3月,《条例(修订草案)》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公布实施。

四、抓行为规范,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为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我委印发了《安徽省旅游系统关于贯彻<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管理、培训、监督作出全面规定,并将合肥市旅游局列为试点单位开展考核制度试点工作。5月,组织开展全省旅游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并将《旅游法》和《条例》作为专业课进行考试。2016年,全省新增持证人员134人。目前, 16个市和71家县(区、市)均成立了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全省旅游质监编制数达598人,旅游执法队伍不断壮大。
(二)健全执法制度建设。是完成旅游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动态调整。为切实保障及我省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合法、合理行使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委对《安徽省旅游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进行动态调整,新增了《安徽省旅游条例》的处罚条款,删减了废止的规章罚则,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旅游行政处罚执行标准的细化调整,为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旅水平提供了有效法律保障。二是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制定了安徽省旅游发展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目录,梳理出24条重大旅游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清单,明确了对目录清单所列事项进行审核的流程,进步提升了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三是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为提高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和水平,加强个案监督,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目前各地已经开展自查自评活动,下步采取抽查形式对具体案件进行监督和评查。

(三)开展市场整治工作。为落实“春季行动”、“暑期整顿”、“冬季会战”,先后与湖南省、江西省开展了赣湘皖区域联合检查。全年累计出动检查人员6435人次,检查旅游企业及分支机构3003家,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立案并办结64件,有效整治了不合理低价游、旅行社合同不规范、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等突出问题。通过开展“双随机公开”检查,对全省旅行社,按照20%的比例抽取了230家抽查单位,由各市认任务随机匹配执法人员进行了检查,进步化了旅游市场环境。

五、抓廉政建设,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我委深入贯彻落实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交流与沟通, 2017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32件,其中主办19件,会办13件;省政协委员提案61件,其中主办27件,会办34件,所办理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均为满意,办理结果全部在旅游政务网公开发布。2017年,我委被评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田永忠同志获得省政协2013-2017年度秀提案承办先进个人。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委高度重视群众的建议意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畅通监督渠道,将信访工作与人民来信、网民留言、旅游投诉等有机融为体,在旅游政务网开辟旅游信访投诉平台,专事专人处理,全年共办理人民来信17件,内容均为是对我省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满意率100%。我委把旅游纠纷化解作为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将及时高效处理旅游投诉作为接受社会监督的落脚点,省、市、县已建立95家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对外公示旅游投诉受理电话,节假日实行24小时投诉受理值班制度,投诉均得到了圆满解决,结案率达到100%。

(三)虚心接受司法监督。严格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推动、鼓励各级旅游行政机关积出庭应诉,做好诉前准备工作,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旅游局的监督。2017年度,我委未发生行政公益诉讼,未出现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形。

六、抓机制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推进诉调对接工作。自2016年与省高院联合印发《关于旅游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和保障安徽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来,旅游部门加大与法院、仲裁委的联系力度,诉调对接工作进展顺利。7月,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旅游审判庭,在民事审判庭挂;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旅游纠纷在线调解平台正式启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寿县旅游巡回法庭相继挂成立;11月14日,黄山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组建黄山仲裁委员会旅游仲裁院的方案,于12月4日在全省率先挂设立旅游仲裁院,为旅游纠纷的化解提供了多元化解决途径。

(二)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自《行政诉讼法》修改以来,我委认真组织学习,积参加各类行政复议、诉讼培训,贯彻执行按法律规定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按法定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并及时公开进程、结果,主动配合旅游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并自觉执行复议决定等要求,努力做好行政复议各项工作。2017年度我委未发生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2017年,我委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些薄弱环节,如市、县两级对依法行政和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投入不足,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越来越繁重的执法需求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监督,2018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是加强法治培训。举办全省旅游行政执法培训等行政类法律法规培训,壮大执法力量,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化合法性审查运转流程,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定期公示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是加强行政监督。加强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等纠纷化解机制的沟通衔接,形成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良性互动。

 

(联系人:李竞,联系方式:62999572)

 

2018年3月2日

来源: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来源:本站   编辑:普通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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